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公務員提繳退撫基金費用免稅 蘇貞昌盼早日修法

2021/3/25 15:22(3/25 15:56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5日電)現行軍公教人員在職繳付的退撫基金費用,須納入年度薪資收入課稅,與勞工及私立學校教師規定不同;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讓軍公教與勞工、私校教職員領取退撫給與課稅規定一致,並送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蘇貞昌希望早日完成修法。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考試院函請會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行政院指出,現行軍公教人員在職繳付的退撫基金費用,須納入年度薪資收入課稅,與勞工及私立學校教師規定不同,為使各類人員課稅規定一致,以兼顧稅賦衡平,配合退撫法、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有關在職繳付基金費用免納年度薪資收入課稅規定的變更,修正相應配套措施。

蘇貞昌表示,這次修正主要是為使軍公教與勞工、私校教職員領取退撫給與的課稅規定一致;此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人事總處會同考試院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編輯:林興盟)11003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請繼續下滑閱讀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