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盼提高企業捐贈運產免稅額 教育部將評估比例
(中央社記者林育瑄台北24日電)多名朝野立委提案盼提高企業捐款的抵稅比例,以讓運動產業獲得更多支持。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今天說,教育部希望能盡快通過相關立法,但考量到稅損及其他產業可能會援引比照,目前教育部與財政部還在評估免稅比例。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審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國民體育法等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邀請林騰蛟、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李怡慧等與會。
包含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賴品妤等多名立委均提出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26條之2草案,明定若依本條例設置專戶捐贈運動產業,申報所得稅時,得在新台幣1000萬元內,按捐贈金額的2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捐贈對象若為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的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公告的重點運動賽事主辦單位,則不受1000萬元額度限制。
為避免優惠措施影響國家財政,草案也規定專戶每年累積金額以30億元為上限,並明定各運動種類及受贈對象得收受捐贈金額上限。
國民黨立委萬美玲質詢時指出,教育部在民國108年時,就提出運動產業發展條例第26條之2的草案並送行政院審議,且內容與現在立委提案雷同,為何現在還沒審議通過。
林騰蛟說,因教育部提報行政院版本的所得稅扣除額同樣為捐贈金額的250%,但以目前來說,免稅額度都是100%,只有在新冠肺炎(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武漢肺炎)紓困方面給到最高200%的額度,草案版本的250%前所未見。
林騰蛟表示,須考量運動產業以外,其他產業也會希望政府能在免稅方面給予協助與扶持,可能照成援引比照的效果,將影響政府的整體財政收入。
張廖萬堅質詢時說,運動選手比賽為國爭光,如果選手們接下來要到運動產業的企業舞台,但所有企業在這方面的投資都是虧損的,選手會有前途嗎?他指出,若是提供免稅誘因,稅損額度將比政府每年須給予的補助額少很多。
李怡慧表示,可以理解立委及體育署想引進民間資金,但稅損是重要考量原因之一,如果訂立這個法條,財政部也擔心是否會造成其他援引,如社福、文化團體可能會要求有250%的扣除額。
賴品妤指出,只要是職棒迷都期待中華職棒能有第6隊,但政府除賽事補助,可能還需要給予企業誘因來投資,才能幫助運動產業發展。
林騰蛟說,台灣運動市場規模較小,確實需要企業一同贊助、扶持職棒發展,教育部也希望盡快通過這個立法,但還需要考量免稅比例,正在與行政院及財政部做最後評估。(編輯:蘇龍麒)11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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