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役監受刑人脫逃頻率增加 監察院促法務部檢討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9日電)監察委員林國明、蘇麗瓊今天指出,近2年自強及明德外役監獄連續發生12起受刑人脫逃事件,已成為治安隱憂,法務部應檢討逃獄刑責,並請內政部加強查緝,儘速將脫逃受刑人逮捕歸案。
台南明德外役監獄受刑人連三榮8月14日逃獄,且在8月15日新化警分局員警深夜圍捕時脫逃。為調查明德外役監管理措施有無違失,林國明申請自動調查。
監察院今天通過林國明、蘇麗瓊的調查報告。林國明、蘇麗瓊透過新聞稿表示,近10年來,相較於一般監獄脫逃8人,各外役監脫逃受刑人高達39人,且近2年自強及明德外役監獄,連續發生12起受刑人脫逃事件,頻率顯著增加。
林國明指出,雖多屬無戒護管理下的返家探視未歸案件,但仍易引發民眾恐慌與治安疑慮,恐傷害矯正機關功能與形象;矯正署應兼顧監禁矯治工作的社會防衛功能,維護外役監設立的美意。
林國明表示,明德外役監受刑人連三榮在自主監外作業時輕易脫逃,顯示矯正機關未充分運用作業廠區現有門禁設施,加上防範管理措施形同虛設,風險評估未盡周延,純粹把責任建立在受刑人良心要求及自我管理上。
林國明說,連三榮有公共危險、搶奪、搶劫、逃亡軍法案、詐欺、重傷害及非業務致死等前科,曾犯槍砲罪、持有槍械,對治安有潛在危害,卻能符合受刑人自主監外作業遴選資格,可見目前相關制度在自主監外作業與戒護監外作業之間,缺乏評核機制。
林國明表示,矯正署應檢討自主監外作業受刑人篩選條件,尤其針對單獨外出作業部分,或加強自主監外作業防逃規劃,除使自主監外作業制度能發揮接軌職場、適應社會功能外,更應避免受刑人因一時衝動、思慮不周脫逃,增添額外罪責。
林國明說,連三榮8月14日脫逃後,10月29日向警方投案,但外役監至今還有3名脫逃受刑人未現蹤跡,已成為國內治安隱憂。法務部允應檢討逃獄刑責,使受刑人產生警惕和嚇阻效果,避免類似案件一再發生;另請內政部加強查緝,儘速將脫逃受刑人逮捕歸案,維護社會安定秩序。(編輯:楊玫寧)109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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