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自衛反擊權有助克制 需強化敵意判斷教育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1日電)共軍不斷擾台,國防部已將「第一擊」修改「自衛反擊權」,學者今天認為,此舉是告訴國人及國際「台灣不會開第一槍」,同時有助雙方克制避免意外發生,但也應教育前線如何判定對方是否有攻擊意圖。
近期中共軍機不斷擾台,且頻率次數增加。軍方官員指出,國軍在敵情威脅增加後,已至空軍作戰指揮部巡迴講習,並教育空中遇敵應處規則,要求飛官不挑釁、不擦槍走火,但若受攻擊,「我們一定反擊」;同時,已將「第一擊」名詞修改為「自衛反擊權」,至於自衛反擊權的核准權,將由國防部長下達。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高級助理研究員揭仲受訪指出,「第一擊」的概念來自過去核戰,一般正常國家在非戰爭狀態下,本來就不會將開火權授權給第一線執勤官兵,都是由權責高層(如國防部長)決定,而國防部只是有鑑於近期軍事活動增強,在部隊中再次重申這項規定。
揭仲認為,國防部現在所強調的「自衛反擊權」與「第一擊」的概念雷同,但主要是想透過此舉向國人、國際宣布「台灣不會主動挑釁」,凸顯「台灣絕對不會開第一槍,只有受到攻擊才會反擊」。
但揭仲表示,只把焦點放在「開火」還不夠,因為日前在東海防空識別區及南海,共軍常做的不是開火而是「故意接近」,例如共機刻意接近他國軍機、雷達照射等行為;因此,國防部除了規範開火外,也要針對各種共軍過激行為加以規範,並教導前線官兵應處作為。
揭仲強調,國防部在此時重申這項規定有其必要,儘管中國近期軍事活動很多,但仍無法斷定有心製造衝突,重申此規定能克制雙方,避免意外發生。
國防部智庫、國防安全研究院學者蘇紫雲表示,在領空、領海、領土遂行自衛反擊權並沒有問題,但如果是在領空領海的鄰接區,就必須先確保國軍飛行器、船艦安全。
他指出,依照國際慣例樣態來看,在這些非主權空間中會先進行迴避,以確認對方是否為機械故障(飛彈故障、機件故障需要降落),若確定有明顯敵意行為,就會展開自衛行動。
蘇紫雲提到,自衛行動的第一步通常先從拋射干擾彈或電子干擾開始,最後才是開火;因此,除了行使自衛反擊權,最重要就是告訴前線官兵如何判斷敵方意圖。(編輯:林克倫)109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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