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出獄再犯 台北監獄未聲請強制治療遭糾正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9日電)監察院今天表示,性侵犯彭木乾入監後,5度鑑定評估均認為有中高度再犯可能性,台北監獄未依法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強制治療,導致彭男出獄半年即再犯,監院通過監委高鳳仙所提調查報告,糾正台北監獄,要求議處違失人員。
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性侵犯彭木乾入監服刑10年出獄半年後,又以假名申請臉書帳號,放上俊男照片引誘少女,再以公布裸照為由多次性侵。檢方調查發現彭男先前就以同樣方式性侵少女,監察院今天審查通過高鳳仙所提調查報告,糾正台北監獄,並要求依法議處違失人員。
監委表示,彭木乾於民國95年因性侵兩女,經最高法院於96年9月27日判決有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8月確定,於96年10月16日入台北監獄服刑。彭男於獄中接受治療、輔導,但5次評估皆具「中危險」的再犯可能性,5次治療評估會議均認定彭男治療未具成效而不通過假釋。
監委指出,台北監獄明知彭男經5度鑑定評估均認治療不具成效且有中高度危險再犯可能性,且明知彭男將於105年12月3日執行期滿,卻未依法在彭男刑期屆滿前,將彭男送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施以強制治療。
監委表示,彭男於105年12月3日出獄後,於106年6月30日至9月16日多次再犯引誘暗示少年為性交易之虞訊息、引誘使少女被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恐嚇等罪,經法院判處罪刑確定在案,核有重大違失。
另外,監委也指出,性侵害犯加害人強制治療為社會安全網的最後一道防線,矯正該類加害人行為並預防再犯,對社會安全具重大影響。但性侵害犯強制治療處所的設置,雖經衛福部尋覓多個處所,但因地方政府反對、民眾抗爭等因素,仍困難重重,並未做成最後決定,行政院應正視此一嚴重問題,務實考量性侵害犯加害人刑後強制治療處所,使性侵害犯刑後強制治療落實執行。(編輯:張均懋)10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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