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違章工廠 立院主決議建請禁止紓困放款
2020/5/8 14:45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8日電)立法院會今天通過主決議,「針對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違章工廠,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禁止銀行體系進行紓困放款。」
立法院會討論行政院函請審議「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追加預算案(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討論過程中也處理立委和各黨團所提要求作成主決議的多項提案。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副總召陳椒華等人提案,為落實環境保護,健全金融體制,落實紓困貸款本意,實踐2016新增違章工廠即報即拆,針對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違章工廠,建請金管會禁止銀行體系進行紓困放款。
所謂「實踐2016新增違章工廠即報即拆」,陳椒華等提案立委指出,是指2016年蔡英文承諾上任總統後,新建的農地違章工廠即報即拆。2019年3月28日行政院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條文修正草案,設下2016年5月20日後新增的違章工廠即報即拆防線,且中央可直接斷水電,避免地方政府不作為。
立法院會今天討論陳椒華等人所提要求將上述提案作成主決議時,無異議通過。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追加中央政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預算新台幣1500億元,朝野立委一毛未刪,也沒有凍結任何金額,將原已通過的600億元特別預算提高到2100億元;紓困方案規模總計達1兆500億元。(編輯:蘇龍麒)10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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