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評議中心調處TRF爭議案 成效很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8日電)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說,盼金融監理單位能夠盡速糾正「目標可贖回遠期合約(TRF)」爭議,還受害者公道;金管會表示,評議中心收受調處申請254件,202件已結案,成效很好。
陳椒華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時表示,衍生性金融商品TRF屬於風險高的商品,有受害者陳情,有些進行訴訟的案件,在沒經過調查的前提下,就被判敗訴,甚至上訴時判決內容幾乎是複製貼上,讓受害者對司法失去信心。
陳椒華指出,也有沒簽名的TRF合約,法院卻無法判定對錯、有一審判受害者勝訴,但到二審法官沒有審理就推翻一審判決,影響受害者權益,最後受害者投訴無門,金管會又說不個案處理,希望政府好好把金融監理問題、爭議趕快釐清,有漏洞的趕快解決,為受害者處理爭議。
陳椒華呼籲,金管會、財政部應改革金融監理四大弊端,「訂定金融旋轉門條款,以公開甄才取代特權酬庸」、「健全金融監理機制」、「維護市場秩序,保護吹哨揭弊」、「強化金融消費者保護」等政策,盼能強化金融監理,實現金融正義。
TRF受害聯盟總召賴昇濱表示,總共有9000家受害企業,聯盟中已解決的不到一半,最大爭議點是這些企業當時跟銀行簽合約,都違反民法規定,合約應該雙方都有,但他們都是2、3年後,出了事才拿到合約,這樣是公平的合約嗎?受害者損失慘重,金管會不個案處理,那要怎麼處理?
金管會法律事務處科長李姿慧表示,事件發生後金管會積極協助處理,並委請評議中心協助調處投資人跟銀行間的消費爭議,希望雙方願意讓步、達到共識;截至5月7日,評議中心收受調處申請案件254件,其中202件已結案,這202件中,調處成立25件、和解撤回78件、調處不成立後雙方和解4件,總共107件,紛爭妥處率為53%,「成效其實是很好的,不是不好」。(編輯:蘇龍麒)109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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