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符合規定 內政部土徵小組通過航空城計畫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9日電)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會議今天通過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區段徵收開發案。內政部指出,各項徵收程序符合規定,各項安置計畫能保障民眾居住需求,將由桃園市政府立即辦理徵收公告作業。
內政部今天召開桃園航空城計畫土地徵收審議會議,支持與反對土徵計畫的當地居民北上到內政部前陳情,支持者希望儘速啟動徵收作業,反對者則要求暫緩。
內政部下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土地徵收審議會議今天經長達4小時的審議,認為各項徵收程序符合土地徵收條例規定,且各項安置計畫的研擬能保障民眾居住需求,審議通過桃園航空城機場園區及附近地區第一期區段徵收開發案。
內政部表示,今天會中有超過40位地主及民眾陳述意見,對於民眾的訴求均要求相關機關予以回應及說明,民眾普遍支持航空城的開發,但希望相關機關能充分照顧到民眾個別需求,也要求相關機關應將安置計畫作得更為具體明確,落實向民眾說明與溝通。
內政部指出,審議通過後將由桃園市政府立即辦理徵收公告作業,預期民航局將能於114年完成第三跑道用地興建作業,屆時藉由桃園航空城的發展擘劃,將可有效提升桃園國際機場成為東亞樞紐關鍵角色,同時促進國內經濟發展,對於國家建設與地區發展將有莫大助益。
內政部表示,桃園國際機場至民國108年客運量達4868萬人次,突破3200萬人次的設計容量,已趨近飽和,為配合未來發展,經行政院核定航空城建設綱要計畫,興建第三跑道及附近產業開發,並同意以區段徵收為開發方式。興辦計畫經交通部及內政部分別舉辦聽證,第三跑道的興建也通過環境影響評估。
內政部指出,以民航局為需地機關報請核准開發的機場園區面積為1412公頃,主要為取得第三跑道等用地,需辦理拆遷房屋、工廠、宮廟、墳墓等,均有研擬各項安置計畫,將採先建後遷方式辦理,並規劃以一村一安置方式,維護原有聚落紋理,另劃設農業專用區,保障被徵收地主居住及生活權益。
內政部表示,以桃園市政府為需地機關報請核准區段徵收的附近地區第一期開發面積為1185公頃,需辦理拆遷的房屋、工廠、宮廟、墳墓等,也均有研擬各項安置計畫,也將採先建後遷方式辦理,安置受拆遷的民眾,也劃設農業專用區,保障被徵收地主居住及生活權益。(編輯:鄭雪文)1090429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