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彩券業者納紓困 財政部公布補貼條件
2020/4/24 17:27(4/24 21:5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24日電)公益彩券業者納入紓困,最高每月新台幣1萬元。財政部次長阮清華今天表示,初步規劃,若業者在3月1日持有效經銷證,去年9月至今年5月有實際銷售紀錄,且3到5月收入較去年同期減少15%以上,便會加以補貼。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追加武漢肺炎特別預算1500億元,其中,財政部編列5億元,辦理公益彩券經銷商營運紓困,最高每月補助1萬元,共3個月。
行政院下午召開紓困振興方案「1988疑難雜症解決」記者會,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財政部次長阮清華出席。
阮清華表示,疫情期間公益彩券受到很大影響,根據統計3月1日到4月19日公益彩券銷售金額僅有84億元,比去年同期減少19.3%,去年同期是104億元,預估5月會減少更多。為協助業者度過難關,財政部編列5億元,參考其他部會做法,訂定相關核發基準。
他指出,初步規劃,業者須在3月1日前持有效的公益彩券經銷證,且去年9月到今年5月間,有實際銷售、批購公益彩券的紀錄,而今年的3月到5月,各月佣金收入比去年同期減少15%以上,符合這個條件,就會依照衰退比例加以補貼。
阮清華表示,例如電腦型的彩券經銷商,佣金衰退比例達到30%或超過30%,每月可獲得補貼1萬元,未達30%按照衰退比例遞減補助金額;佣金減少15%以上,未達18%,每個月補貼5000元。
他指出,立即型經銷商佣金衰退比例達到30%或超過30%,每月補助3000元,未達30%按照衰退比例遞減補助金額;佣金減少15%以上,未達18%,每月補貼1500元。(編輯:郭萍英)109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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