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力提黨團版本 防止國土計畫法修惡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7日電)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指出,為防止國土計畫法修惡,已提黨團版修法版本,重點包括要嚴格審議與明定期限,例如政府興辦國防、重大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的性質與規模,必須明確以子法明定等。
行政院版國土計畫法3月13日在立法院會經過表決後順利付委;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表示,委員會審查時會提出修正動議,明定延長的期限,「國家重大建設」也限縮在能源政策、文化、農業三領域。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陳椒華、王婉諭及時代力量新竹市議員廖子齊,今天與綠色消費者基金會、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公民團體,共同召開「反對國土計畫修惡,嚴格審議明定延期」記者會。
關於國土計畫法的修法,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幹事長王婉諭說,時代力量的版本有2個重點,也就是嚴格審議與明定期限。在嚴格審議方面,時代力量主張國土計畫「適時檢討變更」的內容和程序,無論是否可以簡化審查,都應受各該管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通過,才能報請行政院或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王婉諭表示,政府興辦國防、重大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的性質與規模,必須明確以子法明定。最後,行政院版以一定期限來延長實施年限實在過於模糊,時代力量認為地方政府若真有困難,得於提出檢討報告後延長1年,但不能接受用空白授權的方式來處理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的公告實施。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時代力量除了反對國土計畫法修惡,也會積極串聯台灣各地反對修惡的團體,一同拒絕國土破壞法。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副總召陳椒華指出,雖然民進黨團的修正意見,要將行政院版「國家重大建設」正面表列為新能源、文化與農業,但希望能提出讓台灣人民與環保團體信服的理由,再來修國土計畫。
行政院會2月20日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應政府推動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的需要,增訂在「經行政院核定的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情況下,得適時檢討變更各級國土計畫;縣市國土計畫的擬訂及審議作業、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也從「2年」延長為「一定期限內完成」。(編輯:蘇志宗)10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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