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修法官法子法 立委籲明定非法律人評鑑委員比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3日電)針對人民直接請求法官、檢察官個案評鑑的法官法新制將在7月上路,朝野立委與民間團體今天呼籲,相關子法修訂時要明訂非法律人評鑑委員比例,也應舉辦公聽會聽取民意等。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等人今天在立法院召開「打造親民、便民、有效能的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民間監督法官法子法修正」記者會。
民間司改會表示,打造符合人民期待的法官、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必須配套修訂妥善的子法,包括法官評鑑委員會組織規程、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實施辦法等,然而民間發現司法院及法務部卻是閉門造車,修訂的子法背離法官法新制的良法美意。
民間司改會舉例,組織規程應符合法官法規範,確保評鑑委員會從最高負責人執行秘書,包含書記官、調查專員與最基層的行政秘書,都必須是專責人員,並應授權評鑑委員會自行招募聘用專責人員,禁止司法院與法務部代為招募任用,藉此保障專責人力,提升服務效能。
吳玉琴指出,新修正的法官法中,法官評鑑委員會由法官3人、檢察官1人、律師3人、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6人組成,相較舊法增加2位學者與社會公正人士,但相關組成規則沒有出來,而非法律人在參與評鑑的過程中,可以提供多元角度,因此希望這6名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中,可以有一半是非法律人。
吳玉琴也說,倘若相關子法送進立法院備查時,發現有違背母法立法精神的情況,可以由備查改為審查,了解子法是否確實符合母法的需求。
邱顯智則說,支持吳玉琴上述所言,也希望修訂相關配套子法時,能舉辦公聽會,邀請民間團體、學者專家等一同討論;另外,法官評鑑委員會的組成,若全部都是法律人,恐無法讓多元意見進來,因此該讓有經歷過那種情境的人來看法官行使國家權力時是否有問題。
民間司改會也呼籲,立法院應監督司法院與法務部修改相關子法,規定6位學者及社會公正人士中,非法律人的比例。讓評鑑委員會不再是清一色法律背景的人士,藉由非法律人的參與,確保人民能夠在請求個案評鑑時,得到具備人性溫暖與同理心的回應。(編輯:楊凱翔)109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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