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國土計畫法挨批 內政部:賦予規劃作業彈性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1日電)針對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應重大建設可檢討變更等內容。時力立委邱顯智今天質疑,這是破壞環境正義,籲行政院撤回;民眾黨立委蔡壁如說,防疫優先,別趁火打劫。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這次國土計畫法的修正是為賦予規劃作業彈性,以配合國家整體發展需要,同時給予地方政府合理期程,以妥善完成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及國土功能分區圖,兼顧國土計畫的穩定性及完整性。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因應政府推動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的需要,增訂在「經行政院核定的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情況下,得適時檢討變更各級國土計畫。
對此,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在臉書發文指出,所有目光都集中在防疫條例的時候,行政院提出國土計畫法的修正草案,內容包括,第一,要將縣市國土計畫的擬訂及審議作業、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作業,從「2年」延長為「一定期限內完成」;第二,要把「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排除在5年通盤檢討的限制外。
邱顯智說,請教行政院長蘇貞昌,能否承諾「一定期限」是多久、會不會無限拖延國土功能分區的劃設作業與公告。
邱顯智也表示,行政院想把「經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放進來,完全背離國土計畫法的初衷,讓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建設可以架空國土規劃,到底有什麼建設這麼重大,非得要架空國土計畫法,「讓我們回到馬英九的時代,讓國土計畫法變成國土破壞法?」他說,蘇貞昌應撤回國土計畫法的修正草案。
台灣民眾黨立委蔡壁如也在臉書發文指出,在全民關注防疫的當下,昨天行政院會竟偷偷通過此爭議法案,而在第8屆立委卸任前夕翻修的國土計畫法,跨黨派立委的共識,就是只准通盤檢討,不准個案變更,當然不准行政院自行以重大建設為理由,破壞國土計畫的安定性和環境永續發展。
蔡壁如指出,台灣價值應該是要去珍惜每一塊土地的價值,不是忽然間誰拍板了就挖個大洞。這個政府真的怪怪的,要衝衝衝的話,礦業法怎麼不先處理;行政應該要遵行法律而做事,不該隨著短期政策來修改長期的國土計劃,而且「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應該要清楚定義,不是哪位行政院長自己說了算。
內政部表示,因應國際政經情勢變動快速,政府需及時提出相關重大建設計畫以為因應,若各級國土計畫有須配合檢討需要,應得適時調整以符實需,又為避免所謂「國家重大建設」浮濫提出影響計畫穩定性,僅限定經行政院核定者為限。(編輯:蘇龍麒)109022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