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委人數減半任期改4年 伍錦霖:遺憾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0日電)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考試院組織法部分條文,考試委員減為7至9人,任期改為4年。考試院長伍錦霖表示,尊重立法院行使憲定的立法職權,但對此結果表示遺憾;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說,此舉對考試院未來業務推動將有負面影響。
立法院會上午三讀修正通過考試院組織法部分條文,考試委員名額從19人改為7人至9人,考試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任期也從6年改為4年;此外,三讀條文也規定,考試委員不得赴中國大陸地區兼職,違反規定者,即喪失考試委員資格。
伍錦霖透過新聞稿表示,尊重立法院行使憲定的立法職權,但對此結果,表示遺憾。
伍錦霖指出,此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期間,多數立委關注的重點是憲法層次的考試院決策模式、考試委員決策權限,以及法律層次考試委員人數及任期等議題,基於五權分立、相互尊重的立場,考試院呼籲立法院不要恣意動搖憲法層次的條文,並能就法律層次條文,提出合理、適切、可行的修法,但此次修法結果顯然未符期待,實屬遺憾。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說,伍錦霖曾經召開記者會,針對部分立法委員提出將考試院組織法第7條及第8條,有關考試委員的憲定職權由決策權變更為研究及建議權的修正,表達這些內容的調整有藉修法之名,行修憲之實的違憲疑慮,絕對無法同意。
李繼玄指出,立法院強行通過將負起完全的政治責任;另外,將考委人數大幅刪減至7至9人,任期縮短至4年,對於考試院未來業務的推動將有負面影響,考試院也必須表達遺憾。
李繼玄強調,考試委員人數及任期的調整,關係考試院行使公平、公正的考選制度,及建立整體考銓政策中立性與周延性的發揮,這次修法刪減考試委員人數及縮減任期,對考試院未來業務的推動將有相當的影響,考試院將盡速研議及評估相關問題,以使未來的衝擊降至最低。
考試委員周玉山指出,考試、銓敘業務複雜困難度高,且容錯率低,由各領域專長的考委充分討論,並取得共識,才能避免政策侷限一隅。他認為考試委員人數過少,將影響決策獨立及公正。
也有不具名的試委私下指出,考試院會組成由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以及考選部長、銓敘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委組成,雖然三讀通過條文規定,同黨籍考委不得超過總額的一半,但是再加上政治任命的考選部長、銓敘部長及保訓會主委,考委人數僅有9到7人,院長、副院長很容易就可以掌控整個院會。
試委表示,考試委員的名額減少,恐讓考試院的多元性喪失,且任期改為4年,與總統大選連動,考試委員的提名,可能也將成為執政黨政治酬庸的舞台,考試院恐喪失超然獨立的立場,成為執政黨完全掌控的場域。(編輯:謝佳珍)1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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