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服役離營須賠償 10年積欠3億元待追討
2019/1/6 16:43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6日電)國防部今天表示,從民國98年迄今,不適服役的志願役士兵共1萬5926人,應賠償人數共1萬4614人(已扣除免予補償者),有8404名完成賠償,仍有6210人須賠償,金額共約新台幣3億元。
聯合新聞網報導,國軍召募志願役士兵,訂有不適服現役賠償規則。根據統計,98年至今,已有1萬5926名士兵申請不適服現役離營,總計欠下8億8884萬退賠費用待追討。
國防部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自98年迄今,核定不適服現役的志願士兵計1萬5926人,扣除免予賠償者共1312人(賠償義務人家庭為受災戶、低收入戶或已死亡),應賠償總人數為1萬4614人,已完成賠償人數為8404人,仍有6210人持續管制(含分期繳款或屆期未繳款者),後續賠償金額約3億元,非媒體所述的8.8億元。
國防部指出,基層人事僅負責人數管制,針對屆期未繳者,則由法務人員檢附賠償義務人報名甄選時填寫的「賠償志願書」,向行政法院提起求償訴訟,再依判決遞交行政執行署聲請強制執行。(編輯:蘇龍麒)1080106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