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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媒體採購案 記協籲涉案媒體說明

2018/12/19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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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19日電)媒體今天報導,花蓮縣政府媒體採購案傳出爭議。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今天聲明,呼籲涉案媒體機構向社會說明,以及所雇用記者的專業操守標準,回應社會對第四權的檢驗。

「鏡週刊」今天報導,花蓮縣前縣長傅崐萁9月底因合機炒股案入獄服刑,任內詭怪標案跟著曝光,花蓮縣府去年底開始共釋出25個「縣政宣導平面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有別於一般政府執行媒體採購案由媒體或公關公司投標,這批縣府標案幾乎全由花蓮在地記者以個人得標,記者只須回繳縣長施政文章、影音即可。

對此,台灣記者協會發出聲明指出,呼籲採編部門主管,「立即用最明確的方式告知同仁,那些行為不被接受」「立即清查是否還有類似情事,並確保同仁在過程中獲得正當、公平的對待。」

記協同時也呼籲涉案媒體機構,應向社會說明案情及所雇用記者的專業操守標準,以及這些行為是否獲得機構默許,用實際的作為回應社會對於第四權的檢驗。

記協表示,這起事件與記協在1996年通過「新聞倫理公約」有3處相違,包括新聞工作者應拒絕採訪對象的收買或威脅;新聞工作者不得利用職務牟取不當利益或脅迫他人;新聞工作者不得兼任與本職相衝突的職務或從事此類事業,並應該迴避和本身利益相關的編採任務。

記協指出,「當全國同業都在全力挽救瀕臨崩潰的新聞專業公信力時,這種行為無疑重創同業的努力,也再一次地令台灣社會失望。」(編輯:管中維)1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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