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庭化 呂太郎:劃時代進展
2018/12/18 18:08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18日電)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表示,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今天完成立法更名為憲法訴訟法,大法官審理案件採法庭化,更公開透明且人權保障更徹底,預計2021年實施,這是劃時代司法改革重要進展。
立法院下午三讀將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更名為憲法訴訟法,將於法案公布後三年實施,呂太郎在法案三讀後受訪表示,新制的特色就是讓大法官審理案件更加公開、透明且人權保障更加徹底,新制即是大法官審理案件採法庭化。
他說,法庭化優點就是透明、公開,從處理案件的聲請、答辯、言詞辯論、聽取專家的意見、最後判決書或裁定書附具理由、大法官姓名的表達,整個流程非常透明。
第二項特色增加裁判憲法審查制度,呂太郎說,也就是目前法官裁判所引用的法律或法規文獻才可以聲請釋憲,如果法律或法規沒有違憲,而只是裁判的見解違憲,目前的制度沒有辦法聲請大法官解釋,新法上路後也可以聲請大法官救濟;換句話說,憲法關於人民保障的意旨會貫穿到訴訟的個案,憲法就會更加落實,這是幾十年來非常重大的改革。
呂太郎說,總統公布新法後,預計三年後實施,也就是2021年上路,這是25年來重大制度性變革,很多相關配套,尤其是人力需要重新整備,利用三年的時間把相關配套準備好。
他進一步說,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修法曾經「五進五出」立法院,五次修正草案送進立法院但都沒有完成修法,這次是第六度送立法院且完成立法,可見這部法律的完成非常不容易,這是劃時代司法改革的進展,感謝所有參與者從草案研擬、朝野立委的參與,讓司法改革的理想向前跨進一步。(編輯:張均懋)1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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