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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烏坵發電廠火災 監委:防災管理欠警覺

2018/6/23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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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23日電)海軍烏坵守備大隊東發電廠今年一月發生火災,監察委員王幼玲等人調查指出,單位人員對防災管理缺乏警覺,相關演練不足,要求海軍司令部和陸戰隊指揮部確實檢討改進。

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張武修、蔡崇義的調查報告。監委透過新聞稿指出,烏坵鄉屬要塞管制區範圍,今年1月2日凌晨3時20分,烏坵守備大隊電廠兩位值班官兵發現並聯盤供電出現異常警報,前往查察發現機房濃煙密布,火勢過大無法撲滅,人員也無法靠近,大火延燒至12時熄滅。

監委指出,烏坵的東發電廠為兵工自建方式,長久以來消防設施老舊,消防安全設備不足,但軍方的消防檢查及防災演練缺乏警覺,淪為虛應故事。

監委說,此次電廠失火,根據軍方的調查報告指出,電廠使用的水銀照明燈泡使用8萬餘小時,超過6萬小時的時限,安全性不足造成破裂,使線路焦熔,火星引發隔音棉及板材燃燒,現場只配置CO2滅火器,沒有自動消防灑水設施、偵煙、偵火及高溫警報器裝置,且營區無自給式呼吸及救火衣等裝備,使火勢控制及撲滅困難。

監委認為,相關單位、人員事發前對電廠防災管理缺乏警覺,相關消防設備、消防檢查及演練,安全性不足,與相關消防法令規定有悖,核有失當。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及海軍陸戰隊指揮部對海軍烏坵守備大隊東發電廠消防安全設備防火管理督導未盡周妥,也有疏失,應力求貫徹,避免類案再度發生。(編輯:李信寬)107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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