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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思樂:李明哲案重判 陸釋政治訊號

2017/11/28 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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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翟思嘉台北28日電)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控「顛覆國家政權罪」判5年徒刑,長期關注中國維權人士情況的中國媒體人趙思樂說,李明哲案相對判刑很重,北京當局藉此傳遞政治訊號。

非政府組織(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大陸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今天一審宣判,李明哲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李明哲當庭表示不上訴。

趙思樂接受中央社訪問時表示,在中國認定的顛覆國家政權罪有三個級別,有3年以下、3年至10年,最重有到10年以上甚至無期徒刑。相較近期中國判刑的維權人士,李明哲案判得相當重。

她舉例,709大抓捕中,中國家庭教會長老胡石根去年遭判7年半,但胡石根是資深異議人士和作家,過去就曾因「反革命犯罪」服刑16年;廣州維權人士郭飛雄也是資深異議人士,多次入獄,去年被判刑6年;維權律師江天勇屬於核心領袖人物,日前宣判2年徒刑。

相較之下,李明哲屬於「積極參加者」,5年徒刑顯得相當重。趙思樂認為,中共在考慮李明哲量刑時,勢必有一套邏輯,在中共的邏輯中,家屬或個人的抗爭行動不會成為量刑輕重的依據。就她看來,李明哲重判的目的在於釋放明確政治訊號,是對台灣政府的「示威」。

原在文山社區大學擔任學程經理人的李明哲,長期與大陸友人在網路群組討論民主相關活動與資訊,李明哲今年3月由澳門入境廣東後失聯。

李明哲5月遭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補,遭陸方限制人身自由迄今255天。這段期間,他的妻子李凈瑜與NGO多次召開記者會。10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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