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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法修正案 提高醫院教研與社福支出

2017/4/6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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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6日電)行政院今天通過醫療法修正草案,未來醫療法人提撥給教研與社福的經費,將由「醫療結餘」的10%,擴大為「收入結餘」10%,根據104年財報,醫療機構至少需多投入新台幣16.5億元。

行政院上午舉行院會,會中通過醫療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擬修法13條,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衛福部次長蔡森田說明,修法重點之一是擴大醫療法人的社會責任,目前規定,醫療財團法人應提撥年度「醫療收入結餘」的10%做教學研究、另提撥10%做社福救濟;修法後將提撥金額計算基礎擴大為年度「收入結餘」,而不只是醫療收入盈餘;並規定盈餘須優先用在員工待遇跟補充人力短缺等。

蔡森田指出,目前營運中的醫療財團法人有53家,根據104年財務報告,39家有醫療收入盈餘,提撥新台幣共28.66億元做教研跟社會救濟;若修法通過後,將有47家有收入盈餘,需提撥教研跟社福救濟支出,總金額增加到45.18億元。

此外,蔡森田說,醫療法的修正重點,還包括加強醫療法人的董事會治理,規定董事長最多只可做2屆,終結「萬年董事長」;並將公開透明入法,明定醫療財團法人應主動公開其章則、捐助章程、董監事名單與年度財務報告等。106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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