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永明擬提修法 慢車酒駕最高罰2400
2017/1/13 13:03(1/13 13:44 更新)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3日電)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今天表示,自行車肇事及酒駕件數逐年增件,將盡快提出修法提高罰則,慢車駕駛人若酒駕,最高可處新台幣2400元罰鍰;交通部表示,樂見委員提修法。
徐永明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自行車風潮,安全問題視而不見」記者會。徐永明說,台灣自行車風氣盛行,近年自行車肇事比例也逐年增加,雖然民眾樂於騎乘自行車,但卻對於行駛法規不熟悉,進而造成傷亡。他認為應推廣自行車教育,並修正相關交通法規。
徐永明表示,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民國103年度自行車肇事件數7713件。死亡人數53人、受傷人數1萬1041人,與102年度比較,事件數與受傷人數分別增加9.93%與8.65%。
徐永明說,會儘速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修法,將慢車不依規定轉彎、超車、停車,或在道路上以危險方式駕車,行進間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等,罰鍰由現行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提高至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另外,慢車駕駛人若酒駕,罰鍰由300元以上600元以下,提高到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拒絕酒測則由處1200元罰鍰提高至4800元。
對此,交通部路政司監理科長趙晉緯表示,100年與103年有持續檢討法規,若委員提出相關修法提高罰則,有助於民眾注意自己騎乘安全行為,「交通部樂見委員提案」。
趙晉緯表示,已請運輸研究所將通盤性研究自行車法規,納入107年度政策類研究計畫,針對酒駕問題是否該更加嚴格規範,要更完整檢討,盼透過研究計畫了解國外規範後,再來檢討國內相關規定。106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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