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競納運動項目 教育部:僅1/3民眾支持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4日電)教育部次長蔡清華今天表示,電競活動能否納入運動輔導項目,過去體育署考量學校經費能否負荷等問題,且民調約僅1/3民眾支持,要視未來能否繼續推廣,及學校與家長接受度。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吳志揚、民進黨立委呂孫綾、鄭寶清、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上午在立法院召開「電子競技未來產業方向與歸類」公聽會。
吳志揚表示,自己身為中華職棒大聯盟會長,覺得電競是比職棒還要複雜的產業,但是從後勤支援、公關行銷、組隊競賽規則、聯盟成立等,電競基本上就是職業運動,呼籲體育署把電競當成職業運動。
蔡清華說,電競活動能否納入運動輔導項目,過去體育署認為,如果納入運動項目,會與學校課綱結合在一起,學校經費能不能負荷?學生從事這些活動,是否與傳統身體活動有關聯?
他說,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成員有206國,只有中國將電競納入運動項目。
蔡清華說,體育署過去委託問卷調查,有1/3民眾認為電競是運動,2/3認為是休閒娛樂,要納入體育署運動項目,要看各級學校、家長能不能接受成為運動項目,也要看未來能否繼續推廣。
台灣電競協會理事長施文彬說,知名的電競戰隊ahq與閃電狼,都面臨過戰績不佳、突然被解散的命運,電競國際賽事是全球產業,台灣選手卻連身分都沒有。
他說,2014年英雄聯盟世界大賽循環賽在台灣舉辦,中國選手要來台比賽卻有簽證問題,還需透過演藝工會協助,以演藝專業人員身分邀請才能來台,相較美國對電競選手,就可以用職業運動選手申請簽證。
施文彬說,不是希望電競一定要納入正式運動,而是希望政府能夠協助電競進行產業類別歸類,管理產業與選手,讓職業選手能夠登記在一個單位,相關代言、勞資爭議、贊助等,政府也必須要有所規範。
呂孫綾說,電競產業是新興產業,政府官員過去沒有接觸、很陌生,觀念還停在過去,因此舉辦公聽會,讓民間與政府溝通交流與互動,以訂定適合電競產業發展的法律。
鄭寶清則希望教育部能夠將運動項目與學校課綱脫鉤。李彥秀則希望政府能夠站在前端,為電競產業訂立專法。10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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