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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案32台民送廣州 陸盼台盡快派員

2016/4/30 21:29(4/30 21:55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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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尹俊傑北京30日電)中國大陸警方今天將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32名涉案台灣民眾遣送廣州。大陸公安部表示,本案將由立案地廣東省珠海市公安機關偵辦,希望台灣警方盡快派員到大陸共同偵辦。

馬來西亞電信詐騙案共有52名台籍民眾涉案,其中20人15日晚間返回台灣,陸方請馬來西亞將剩餘32名台灣人,連同65名陸籍犯罪嫌疑人遣送大陸處理。這97人乘坐包機今晚8時左右飛抵廣東省廣州市。

肯亞案45名台籍涉案民眾遣送大陸後,關押在北京海淀看守所。至於今晚這批32名台灣人的關押地點,大陸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巡視員陳士渠晚間受訪時僅說,由立案地珠海公安機關偵辦。

陸方下午5時左右通報台灣後,即邀請法務部派員到大陸共同偵辦。談及本案是否會如法務部4月稍早組團來北京協商,陳士渠說,雙方正在溝通,「我們希望台灣警方盡快派員來」。

陳士渠談到要求遣送32名台灣民眾到大陸的理由時說,這批犯罪集團涉及案件受害者都是大陸民眾,沒有台灣民眾受騙;這類電信詐騙犯罪都是集團作案,遣送大陸是為全面查清案情,維護受害者權益。

他說,陸方衷心希望與台灣警方加強合作,在「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架構下,繼續攜手打擊電信詐騙犯罪,共同偵辦、共同追贓,確實保障受害人權益。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學院教授林維受訪時表示,大陸對馬來西亞案有司法管轄權,堅持在大陸司法審理,是基於便利偵查。若能併案審理,把所有嫌疑人都集中在一地,有助於提高訴訟效率。

他指出,集中在同一司法管轄區審理,依據同一刑事法加以定罪量刑,也有助於保證定罪量刑平衡,確保司法公正公平。10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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