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莎盼歸化中華民國籍 內政部願協助
2016/4/18 12:13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8日電)烏克蘭籍藝人瑞莎日前在臉書表示,盼能放棄國籍,歸化中華民國國籍;內政部表示,若烏克蘭不核發喪失國籍,也要提出證明文件,再由外交部查證,若屬實就能依國籍法歸化。
瑞莎在2015年嫁給台灣男友,卻遲遲未能拿到身分證,4月2日時她曾表示,因烏克蘭政府不承認台灣,她到鄰近國家的烏克蘭大使館,官員也會告訴她:「你去你的首都,去北京辦吧!」3年多來一再被打回票。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趙天麟今天在內政委員會質詢時關注此事,他說雖然這是個案,但因為是第一例,請相關主管機關好好了解。內政部長陳威仁答詢時表示,願意來協助。
內政部戶政司長張琬宜則說,這是內政部受理第一件烏克蘭民眾申請歸化的案子,內政部也請外交部查過,烏克蘭是可以喪失國籍的。
張琬宜表示,之前有告訴瑞莎,按照規定只要在烏克蘭護照上,申請註明是永久居留於海外的國人,就可以用這本護照向烏克蘭政府申請放棄烏克蘭國籍,還是可以持有這本護照入出境,沒有問題,等到瑞莎喪失烏克蘭國籍證明拿到後,就可以申請歸化。
張琬宜說,前兩天有媒體報導說烏克蘭政府不核發喪失烏克蘭國籍,但這部分也要提出證明文件,再請外交部去查證,查證如果屬實,就有國籍法第9條但書的事由。
依國籍法第9條規定,外國人依第3條至第7條申請歸化者,應提出喪失其原有國籍之證明。但能提出因非可歸責當事人事由,致無法取得該證明並經外交機關查證屬實者,不在此限。10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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