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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提案 立院得設交接監督委員會

2016/2/19 11:17(2/19 11:2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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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9日電)時代力量執行黨主席黃國昌今天表示,將提出黨團版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其中明訂立法院於交接期間得設交接監督委員會;交接期間若逾60日,現任總統經商議後得提前卸任。

黃國昌與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林昶佐以及高潞‧以用上午舉行記者會,公布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版本「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草案」全文。

徐永明表示,這部分是由黃國昌擔任小組召集人,召開公聽會蒐集專家意見後,才提出草案。他說,雖然現在實際交接動作好像都在進行,但交接的內容卻不清楚,「我們可以預期如果現在不趕快法制化,4年、8年後還是會面對同樣問題」。

黃國昌表示,時代力量提出的草案中,將主管機關訂為總統府,總統、副總統當選人於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公告當選後,得成立總統、副總統當選人辦公室,主管機關應協助當選人辦公室取得所需辦公室及設備,所需經費也由總統府編列預算支應。

黃國昌說,草案中也明訂,立法院在交接期間,得設「總統、副總統交接監督委員會」,並得請求中央各行政機關相關人員到會備詢或提出書面報告;該委員會由立法院長召集,另置委員11人,由各黨團按席次比例分配,但為保障多元聲音,每黨團至少要有1人。

黃國昌表示,面對爭議政策,總統當選人對於交接期間中央各行政機關推動或執行的重大政策,可要求暫停執行;若現任總統或行政院長拒絕暫停執行時,總統、副總統交接監督委員會應即進行審查,並提報院會討論。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者,中央各行政機關應立即暫停執行。

對於交接期間過長的問題,黃國昌說,時代力量認為交接時間要縮短,若預訂交接期間超過60天,由現任總統與總統當選人商議,並獲全體立委2/3以上同意後,「得提前其卸任之期日」。他說,今天會正式將草案提交到立法院,排入審查議程。105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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