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初審 明確農民承保條件
2015/12/2 13:34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2日電)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農會會員加入農保需從事農業工作,使農會會員與非農會會員參加農保認定標準一致。
社環委員會上午初審通過農保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初審條文規定,有關農會會員及非會員從事農業工作認定標準及資格審查辦法,授權由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此外,原條文規定民國102年1月11日修正的條文施行前已參加農保而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修法後可以繼續參加保險。初審條文納入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惠美的修法意見,102年1月11日修正條文施行前「已提出社會保險老年給付申請的人」也可以繼續參加農保。
根據內政部估計,修法若通過,將有約1400名在過渡期提出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可以恢復保有農保資格。10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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