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菲漁業協定 洪慈綪質疑未談漁權漁區
2015/11/19 15:11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9日電)廣大興案受害者家屬洪慈綪今天說,台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漁權、漁區與執法範圍才是重點,沒談捕魚界線,談執法前不使用武力、互相通報等,根本敷衍台灣人民。
外交部說,協定本文7條,已執行的「避免使用暴力或不必要武力」(Avoiding the use of violence or unnecessary force)、「建立緊急通報系統」(Establishment of an emergency notification system)及「建立迅速釋放機制」(Establishment ofa prompt release mechanism)雙方重要共識納入規範。
洪慈綪表示,漁業談判是廣大興案後,洪家與菲方和解條件之一,當時她提出要定出台灣漁權、漁區和執法範圍。
她說,協定中的執法前不用武力,本來就是國際海洋公約規定,還需要談嗎?這個協定一半以上是敷衍,欺騙百姓,沒什麼好欣慰。
2013年5月9日菲國巡邏艇在台菲重疊海域開槍射擊台灣漁船廣大興28號,船員洪石成中彈身亡後,雙方展開台菲漁業執法合作協定談判,希望制度化台菲漁務合作。10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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