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住院醫師 維持現行聘用制
2015/8/6 18:21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台北6日電)銓敘部今天向考試院院會報告,在公立醫療機構服務的住院醫師,因具公務人員身分,如果納入「勞動基準法」保障,恐涉及公務人事體制重大變革,維持現行聘用住院醫師制度。
醫師過勞、超時工作等問題頻傳,勞動部和衛生福利部取得共識,擬採分階段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並以住院醫師為初期目標。
銓敘部日前曾在考試院院會報告中指出,公立醫療機構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或原銓敘審定有案現仍在職的住院醫師,及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審定的醫師和其他醫事人員,不應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考試院說,這類型具公務員身分的公立醫療機構人員約4000多人。
銓敘部說,如果住院醫師適用勞基法,休假、加班費等勞動條件會比同一公立醫療機構的其他醫事人員或公務人員更優渥,恐怕引發權益失衡。
考試委員要求保障醫師權益,銓敘部再與衛福部和勞動部進一步討論,銓敘部說,就現階段而言,考試院及行政院對公務機關聘用人員不適用勞基法立場一致,勞動部表示,屬公務員的人事法制事項,尊重考試院意見。
報告指出,衛福部認為醫師包含住院醫師職業具特殊性、專業門檻高、培育時間長及人力取代性低等特色,且醫療業務影響所及,涉及病人就醫權益和安全,甚至國家安全等考量,住院醫師尚不宜納入勞基法。
此外,住院醫師維持現行聘用制度,有利於機關彈性用人,也可避免重蹈「萬年住院醫師」情形。
銓敘部表示,目前正研議聘用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將於草案中明確說明聘用人員不適用勞基法,完成立法後,將可杜絕爭議。10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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