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籲簽漁業執法協定 外交部同意並歡迎
2015/6/3 21:13
(中央社台北3日電)外交部今晚表示,對菲律賓外交部呼籲台灣與菲律賓宜儘快簽署漁業執法合作協定表示歡迎,這有助建立兩國漁業作業秩序及提升海事安全。
菲律賓外交部表示,日前發生的台菲海巡船艦對峙事件,凸顯台灣與菲律賓宜儘快簽署漁業執法合作協定,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菲方表示,台菲雙方目前對部分協定文字仍有「不同的詮釋」,但官員說明,協定只是漁業執法的一個大框架,有關執法範圍、協定位階等細節,可待協定簽署後,由籌組技術小組深入磋商。
外交部發言人高安表示,中華民國政府對於菲國外交部相關呼籲表示歡迎,並同意儘早洽簽「台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議」,將相關海域內執法秩序法制化,當有助建立兩國漁業作業秩序及提升海事安全。10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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