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強行闖越平交道加倍罰
2015/5/5 09:45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5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未來行人闖越平交道,罰鍰將從現行新台幣1200元加倍為2400元。
提案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進士表示,現行行人闖越平交道罰則,與汽、機車罰則相比顯然過輕,未符比例原則,未達嚇阻效果。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訂,行人不遵守看守人員指示,或遮斷器開始放下、警鈴已響、閃光號誌已顯示,仍強行闖越平交道;又或在無看守人員管理或無遮斷器、警鈴及閃光號誌設備的平交道,不依規定停、看、聽,逕行通過,可處2400元罰鍰。10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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