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退自提逾118萬人 較112年增近12萬人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31日電)勞動部統計,自願提繳退休金的勞工人數已逾118萬人,多數提繳6%,其中以30至49歲年齡層逾60萬人最多;與去年相比,自提人數增加約11.9萬人。
事業單位即將申報員工113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勞動部勞保局提醒各事業單位,申報時應將勞工於該年度內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金額,於申報薪資所得總額中扣除,以免勞工多繳稅款。
勞動部今天舉辦例行業務說明會,勞保局勞工退休金組長楊佳惠表示,最新統計至今年10月,自願提繳退休金勞工人數為118萬3965人,占總數約15.41%,其中多數皆自提6%。
楊佳惠指出,若與去年自提106萬4618人相比,今年增加11萬9347人。今年自提的勞工中,以30至49歲占最多數、達60萬2733人,約占自提人數的一半。
楊佳惠分析,由於30至49歲年齡層的勞工數相對較多,薪資也有一定水準,所以自提部分會相對較高一些。
勞保局提醒,事業單位申報「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對於有自願提繳退休金的勞工,應將其年度內自願提繳金額,填報於「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且給付總額欄位須扣除該自願提繳金額。
勞保局舉例說明,假設113年度勞工每月工資總額為新台幣4萬5000元(勞退月提繳工資歸級為4萬5800元),年終獎金2個月,總計全年薪資所得為63萬元;當年度每月自願提繳6%退休金,則扣繳憑單「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應填報3萬2976元(4萬5800元乘6%乘12個月),給付總額欄位應填報59萬7024元(63萬元扣除3萬2976元)。
勞保局提醒勞工,在明年度報稅時,再次確認自願提繳金額是否已自當年度個人薪資所得總額中扣除,如發現未扣除或金額有誤,應儘速洽事業單位向各所轄國稅局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更正,維護自身權益。(編輯:管中維)11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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