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咪酯「喪屍煙彈」從三級改列二級毒品 持有施用怎麼罰?
(中央社網站13日電)「依托咪酯」電子煙(俗稱喪屍煙彈)是最新型毒品,濫用問題頻傳。吸食喪屍煙彈會出現什麼症狀?違法持有或施用的處罰是什麼?中央社整理資訊帶你一次了解。
主要用途、濫用情形
「依托咪酯」(Etomidate)是一種超短效靜脈麻醉藥物,常用於手術麻醉,需要專業醫師控制劑量,達到鎮靜麻醉效果。不肖業者將依托咪酯添加到電子煙油中,在夜店或社群平台向年輕族群兜售,俗稱「上頭煙」、「睡眠煙彈」、「喪屍煙彈」,還有業者聲稱是「合法替代大麻」選項,引誘民眾嘗試。
症狀有哪些?
吸食依托咪酯可能造成手抖、全身發抖、站不穩,甚至是永久性神經損害及呼吸中止等症狀。
現屬第三級毒品改列二級
「依托咪酯」原是列管藥品,行政院113年8月5日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增列350依托咪酯(Etomidate)、351美托咪酯(Metomidate)、352異丙帕酯(Isopropyl1-(1-phenylethyl)-1H-imidazole-5-carboxylate)為第三級毒品管制。
為防止依托咪酯等新興毒品危害擴大,毒品審議委員會11月14日將依托咪酯調升為二級毒品,未來製造、販賣、運輸依托咪酯等刑度都會比三級毒品高,且單純持有與施用也會構成犯罪行為。
各級毒品有哪些?
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
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MDMA(搖頭丸、快樂丸)、大麻、LSD(搖腳丸、一粒沙)等
第三級毒品:FM2、小白板、Ketamine(愷他命)、Nimetazepam(一粒眠、K5、紅豆)等
第四級毒品:Alprazolam(蝴蝶片)、Diazepam(安定、煩寧)、Tramadol(特拉嗎竇)等
目前持有及施用依托咪酯罰則為何?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1條第2項「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4小時以上、8小時以下的毒品危害講習。」
若持有依托咪酯純質淨重超過法定數量5公克,或是有其他製造、運輸、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強暴脅迫使人施用、轉讓等行為,則會依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至8條及11條處罰,將面臨刑事罰責。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下罰金。
改列二級罰則會有什麼調整?
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持有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若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20公克以上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70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
上癮如何戒斷?
台北市衛生局指出,急診與成癮科門診已陸續出現疑用含依托咪酯電子煙中毒或成癮而求診案例。若有戒斷症狀,可撥打毒品危害防制中心專線0800-770-885,尋求戒癮資訊及專業協助。(編輯:李念庭)11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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