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首例跨性男性免術換證案 伴侶盟籲肯認變更請求

2024/5/2 16:17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日電)台灣第一起跨性別男性未經手術要求性別登記變更案將於30日宣判,伴侶盟今天說,內政部函釋要求手術及診斷證明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等,盼法院能在既有證據下,肯認性別變更請求。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跨性別男性尼莫在未摘除性腺器官情況下要求變更性別登記一案,今天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召開言詞辯論庭,歷經約半小時審理,審判長宣布終結辯論程序於30日宣判。

伴侶盟說明,尼莫是一名跨性別男性,他從小就認知自己是一個男孩子,也在經歷過不少掙扎後,決定跨出去做自己並開始進行男性賀爾蒙的補充,但尼莫過去曾經因其他疾病而開過大刀,如果再進行其他手術,恐會危及生命,所以尼莫沒有辦法符合現行變更性別登記須完成性器官摘除手術的條件。

伴侶盟說,尼莫在伴盟律師團的協助下,2022年6月向台北市信義戶政事務所申請變更性別登記,遭戶所拒絕後再於同年7月間提起訴願後遭駁回,最後於同年11月提起行政訴訟。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伴侶盟律師許秀雯表示,內政部函釋所設的手術證明與兩張精神科醫師診斷證明要件,明顯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及平等原則,針對性別變更登記,目前國際上約有50個國家或法域不要求性器官摘除證明,其中有20個左右國家不要求提出任何醫療或非醫療證明且不須經法院判決,希望法院能在既有證據下,肯認尼莫的性別變更請求。

伴侶盟也說,此案將會是台灣第一起跨性別男性在未手術情況下要求變更性別登記的判決。(編輯:陳政偉)113050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