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國中小服儀違規不得懲處新規惹議 教長:沒有要廢止制服

2024/5/2 09:54(5/2 10:3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示意圖。(圖取自Pakutaso圖庫)
示意圖。(圖取自Pakutaso圖庫)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日電)國教行動聯盟指最新公布的國中小獎懲準則不能懲處,形同廢除制服。教育部長潘文忠今天在立院表示:「沒有要廢止制服。」準則是延續民國109年規範,須由師生經民主程序律定。

教育部4月30日公布「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獎懲準則(以下稱準則)」,針對違反服裝儀容、情感關係及違反學生在校作息規定的管教懲處,訂定全國一致性規範。

國教行動聯盟5月1日發布新聞稿,質疑準則第10條規定,學校對違反服裝儀容規定的學生「不得加以懲處」,形同變相廢除制服和服儀規定。

教育部長潘文忠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備詢,會前接受媒體聯訪,強調準則並非新的規定,而是延續109年8月頒佈的「國民小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及「國民中學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本就要求不能懲處。

潘文忠提到,過去曾有學生因天氣冷,加了一件保暖外套,就被學校懲處;也有學校要求穿全白的鞋子,學生只好用立可白把鞋上的黑線塗掉。

潘文忠表示,學校須依照民主參與程序設置服裝儀容委員會,師生共同律定服儀規範。他認為應將服儀當作「美感教育」的一環,對於違反規定的學生,由學校施以適度的正向管教督導。(編輯:方沛清)1130502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