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擬納健保給付 末期病患等4類對象適用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6日電)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前要先自費數千元進行諮商,成推動門檻。健保署長石崇良今天說,末期病患、輕度失智、公告重症及居家照護整合等4大類對象,諮商將納健保給付,最快今年中上路。
好好說再見是生命課題,台灣「病人自主權利法」在2019年1月6日上路,保障成年人在面臨末期病人、不可逆轉昏迷、永久植物人、極重度失智、其他經衛福部公告「無法治癒、痛苦難以忍受重症」這5大臨床情況時,有知情、選擇、決定的權利,尊嚴善終。
今天是病主法5週年,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截至2023年底,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人數累積達6萬8000人,僅占國內成年人比例不到1%。
除了病主法觀念普及度,在簽署方面,諮商費用便設下第一道門檻。依病主法規定,簽署AD前,必須先進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CP),目前各醫院ACP門診每人自費新台幣2000元至3500元不等,對受薪階級來說是不小的金額,弱勢族群更是難以負擔,成推動障礙。
各界疾呼開放免諮商費,健保署長石崇良今天說,預計最快今年第2季起,ACP納入健保給付,適用於4大類,包括末期病患、輕度失智、衛福部公告「難以忍受、無法治癒疾病」,以及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服務對象;前3類都是住院中進行。
石崇良解釋,末期病患現在已有給付安寧緩和的家庭諮商費,會再提供ACP給付,讓病主法跟安寧緩和醫療條例做法一致;至於輕微失智患者,則是指臨床失智評估量表(CDR)1分以下,但仍意識清楚、具自主能力跟意識,能進行ACP、簽署AD。
至於一般民眾的諮商費用是否有調降空間,石崇良表示,健保是大家的錢,不敢說全民給付,否則對於需要醫療的人會造成排擠;應透過宣導把觀念更為普及,當大家更加認識病主法,諮商時間相對縮短,諮商團隊時間成本下降,費用就可能降低。(編輯:陳政偉)11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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