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法初審 委員會通過附帶決議特教預算逐年增加
(中央社記者林敬殷台北24日電)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初審完成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特教預算增加比例及分散式資源班師生比,均未入法,但初審以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逐年調整,至於評鑑制度仍維持,但將行政減量、指標簡化精神入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逐條討論特殊教育法修正草案,僅4條條文保留,包括特教老師多次向立委陳情,要求心理評估工作應以專職人員擔任,避免特教老師負擔過重的相關條文,雖然教育部與立委意見一致,但教育部需要時間做規劃,條文先行保留送黨團協商再議。至於申訴制度,併同國民教育法再行處理。
有關特教學生逐年增加,朝野立委均提案修改特教法,每年特教預算從4.5%提高到5%,但主計總處代表向立委說明,受限於財政紀律法規定,不得增訂固定經費額度或比率保障。
委員會最後在無黨籍立委黃國書建議,以「合理寬編年度特殊教育預算,並逐年增加」的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未來編列年度預算時,特教預算應逐年增加。
針對教師團體日前呼籲廢除特教評鑑,但家長團體則認為不該廢除,委委員會最後通過,「主管機關每4年至少應辦理一次評鑑,與學校校務評鑑、幼兒園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考評,併同辦理為原則。」此外,委員會也通過「落實評鑑方式與指標簡化及行政減量」的條文,回應外界對評鑑制度增加特教老師負擔的質疑。
大專校院部分,考量現行書面審查不如專業評鑑完備,未來書面評鑑指標、評鑑人員講習皆要優化,委員會明定「大專校院特殊教育評鑑,中央主管機關應每四年辦理一次,得以專案評鑑辦理。」
至於教育部推動融合教育,讓特教生在有需求時再安排到資源班接受個別化教育,即為分散式資源班,但因沒有規定班級人數上限,導致師生比失衡,遭外界詬病。委員會今天在討論時,教育部建議立委不要入法,最後雙方達成共識,改以附帶決議方式處理,即「有關分散式資源班師生比,請教育部以5年達成師生比1比8為努力目標」,同時爭取預算協助地方政府,並要求落實辦理。
針對特教老師一再陳情的心理評量工作負擔過重,影響特教生教學品質,立委不分朝野要求心理評量工作回歸專職人員,若採兼任也須給予合理待遇,或設定落日條款。
面對立委要求入法,教育部學務特教司長吳林輝說,一旦入法,方向定了就回不來,建議立委給教育部時間來訂定配套及規劃。委員會最後決議,條文保留送黨團協商後再討論附帶決議。
針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部分,委員會也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在3個月內訂定提升計畫。此外,對於學校拒絕身心障礙生入學,家長可以提出申訴;各級學校及試務單位辦理考試時,應提供適當服務及無障礙措施;身心障礙學生,有權自由表達意見。(編輯:蘇龍麒)11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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