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災保法終身無工作能力失能給付 勞保須退保
2022/8/3 12:37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3日電)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5月1日上路,由於職業災害保險已與勞保分家,勞動部近日發布解釋令,明定勞工如果領取災保法的終身無工作能力失能給付,勞保部分須退保。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過去與勞工保險同為一體,但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上路之後,勞動部陸續盤點相關法規實務上運作情況,近日發布解釋令。
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專門委員蔡嘉華告訴中央社記者,過去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還未與勞保綜合保險分家時,依據勞保條例第57條,如果勞工因職災或是普通事故,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領取失能給付者,應由保險人逕予退保。
不過,由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5月1日上路後,已經與勞保綜合保險分家,當勞工因職業傷病致失能,且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領取災保法失能給付者,依規定必須從職業災害保險退保。
但由於在勞保部分並沒有相關退保條文,考量法規施行一制性,蔡嘉華說,領取災保法終身無工作能力失能給付者,代表其已沒有工作能力,因此發布解釋令,明定勞保部分必須退保,讓法規施行更明確。
蔡嘉華提到,勞保部分也一樣,如果勞工因普通事故,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領取失能給付者,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部分也必須退保。(編輯:張雅淨)11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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