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團指開狩獵保育類動物後門 林務局:仍在討論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日電)林務局今天開會討論「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動團在會前抗議表示開狩獵保育類野生動物後門。林務局說,還不會預告辦法,會搜集意見、再討論。
台灣防止虐待動物協會、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中華民國保護動物協會、中華民國關懷生命協會、台灣動物保護行政監督聯盟、世界愛犬聯盟、台灣動物平權促進會與台灣愛狗人協會等組成的「動物立法運動聯盟(動法聯)」,今天在林務局大門前舉辦「林務局失職大開後門特許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記者會。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朱增宏說,「野生動物資源是全民的資源,不是任何特定族群的私房菜」,但是站在尊重原民文化立場,最後到達了釋憲。
動法聯說,去年5月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803號解釋,原住民族從事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之1第1項規定,基於「傳統文化」而獵捕宰殺野生動物包含「非營利性自用」,惟除特殊例外,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不應包含「保育類野生動物」。
動法聯也說,狩獵不等於保育,反對林務局私開後門,以「試行自主管理辦法」、「行政契約」等名目,擬開放原民狩獵保育類野生動物。
動法聯質疑,林務局僅在一週前提供預告草案,今天僅憑一場「說明座談會」,邀請近百單位、人員出席,僅讓每人發言2分鐘,就想定案,擬於會後預告此辦法,完全黑箱蠻幹,應該公開、充分討論,原計要召開8場類聽證會,也未召開。
林務局保育組組長羅尤娟稍後出面指出,因應釋憲而修此辦法,根據來自林務局106年起跟6個原住民族合作辦理「原住民族狩獵自主管理試辦計畫」,由部落訂定自治自律公約約束部落的族人,並參與野生動物監測,並沒有失衡;而今天會後,也還不會預告,會再廣徵各方意見。是否舉辦8場類聽證會,她說,後續再考量。
「原住民族青年陣線」會前也現身林務局,口喊「迅速修法勿拖延、動保團體勿阻擋」,強調原民狩獵文化是一套論理跟山林知識,不僅是要殺的權利。
他們也說,關於保育類動物議題,要先談到底怎麼來的,在台灣標的、保護保育類野生動物的過程,沒有持續監控,一直到前一陣子才調整保育類名單,但是已經過了20年,現在全世界都在談動態資源平衡,不是「一隻都不能殺」的保育。(編輯:陳政偉)1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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