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跨國同性伴侶登記結婚遭拒 將提行政訴訟
(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23日電)台日跨國同性伴侶阿樹及有吉英三郎交往超過6年,但因法律規定不能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兩人今天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盼讓跨國同婚在台灣可以全面合法。
「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通過後,讓同性伴侶可以辦理結婚登記,但由於內政部的函釋規定,跨國伴侶只要有一方原生國家未通過同婚,雙方就不能在台灣登記結婚,使得許多跨國同志伴侶仍無法在台灣辦理結婚登記。
伴侶盟多次為此呼籲儘速修法,今天也與多個團體共同舉辦台日連線記者會,為台灣首對進入司法訴訟的台日跨國同性伴侶阿樹及有吉英三郎聲援與打氣。
伴侶盟表示,去年5月7日在台灣澳門同性伴侶信奇與阿古贏得全面勝訴的隔日,阿樹與有吉英三郎立刻從屏東北上台北大安戶政事務所,希望能辦理結婚登記,然而在跨國同婚祁家威案及信奇阿古案都已獲得勝訴判決情況下,內政部卻仍堅持這些案例僅是個案,要求大安戶政事務所拒絕受理兩人的結婚登記。
伴侶盟表示,在律師團與當事人討論過後,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期待透過司法力量促成首對台日同性婚姻的實現,捲動更多改變制度的力量,讓跨國同婚在台灣可以全面合法。
阿樹與有吉英三郎兩人交往已經超過6年,雙方家人也彼此認可。有吉英三郎指出,母親曾鼓勵他們,愛人是一件美好的事,無論是愛男人還是愛女人都沒有差別,自己在母親與友人的支持鼓勵下,兩人可以正向有活力的生活著,希望兩人這次的挺身而出,可以把力量與活力帶給其他人,讓還在等待的跨國伴侶們都能順利結婚。
長期推動同志權益的明治大學法學教授鈴木賢則表示,目前已有3起跨國同婚訴訟獲得勝訴判決,有吉英三郎跟阿樹交往多年,親朋好友也非常祝福兩人婚姻,如今卻因法律問題結婚登記不被受理,希望台灣的法院能儘速通過台日跨國同婚,讓台日同性伴侶能安心在台灣生活。
伴侶盟律師許秀雯則強調,兩國人民通婚絕對是文化與情感上最實質的外交,希望「亞洲第一」可以成為台灣人與其他亞洲人,包括日本人相愛與互相扶持的連結基礎,而不是因為制度的缺角,成為兩國同性伴侶無法結婚的缺憾。(編輯:張雅淨)111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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