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中區分會籲業者 電子帳單應給固定優惠
2021/9/2 12:50(9/2 13:2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日電)消基會中區分會在疫情期間,蒐集各家公司各類電子帳單,業者鼓勵消費者以轉帳或扣款方式繳費,但卻沒有適度將各項電子帳單省下的成本回饋給消費者,呼籲業者應還利於民提供固定優惠。
受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影響,許多民眾為防疫減少接觸機會,選用電子帳單。消基會中區分會今天召開記者會,消基會中區分會主委李淑女表示,疫情期間蒐集多家公司各類電子帳單,發現業者以便利及響應環保之名,鼓勵消費者以轉帳或扣款方式繳費,採用電子帳單,卻沒有適度將省下的成本回饋消費者。
李淑女指出,帳單除紙張外還有透明膠片,每年預計產生9億份紙本帳單,換算每人日用水量280公升,省下的水可讓1個人使用30年。
但進一步追查水電、瓦斯、金融保險等34家業者,發現消費者改採電子帳單的回饋,除自來水公司優惠新台幣3元、電力公司優惠10元,一般例行繳費的瓦斯費、市話(中華電信)及各家行動通訊業者的電信費、銀行對帳單&信用卡費、保險公司保費,都沒有固定減收優惠。
以四大電信業者為例,用戶如轉為電子帳單,有的可獲得抽獎機會;而銀行或保險公司,有部分偶爾推出活動給點誘因,藉以推廣電子帳單,回饋給消費者的優惠十分有限,企業經營者卻可省下所費不貲的成本。
李淑女呼籲,企業經營者應還利於民,提供點數、小額禮券或單次抽獎不符合比例原則,對一般消費者誘因不大,不會積極由紙本帳單改用電子帳單,應每期提供固定優惠。(編輯:陳仁華)11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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