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團指交通安全課程破壞課綱 教育部澄清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4日電)全教總今天召開記者會,質疑交通部發函各縣市強推交通安全課程,並納入年終考評,踐踏課綱審議程序。教育部解釋,已和交通部釐清,交通安全是以「融入課程」等方式實施。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交通部近日發函各縣市政府,要求中小學參考「109年研訂各學習階段交通安全基本能力計畫」報告書,將交通安全納入110學年度的校訂課程,並列入年終考評項目,破壞中小學課程綱要的制訂及審議機制。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行政部門不該任意指揮學校,如果交通部可以這樣要求學校教交通安全,各部會也都能比照辦理,「將是非常嚴重的事」。
全教總副秘書長李雅菁表示,並非反對交通安全教育,但要納入課程就必須依照課綱程序。馬英九政府曾發生「黑箱課綱」爭議,民主進步黨執政後,修法嚴謹化課綱審議程序,立法院修法,將國家語言列入中小學課程,就是由國家教育研究院提出課綱修訂草案,經由課審會討論定案。
交通安全在十二年國教課綱中,有列入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領域,安全教育同時也是19項需融入課程的議題之中。但全教總認為,是否要列為「校訂課程」,應由學校安排,不該由交通部直接行文,要求各校每學年都要實施。
對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稍晚解釋,已於今年2月4日函復交通部,釐清學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是以融入課程、宣導、講座、體驗等方式實施,並已通知各縣市政府。
國教署強調,尊重學校課程規劃,可依學生的需求和學校的特性,因地制宜選擇參考相關課程教材、教案,讓學生從周遭生活理解及實踐安全教育,加強自救與解決問題的能力。
對於全教總召開記者會提出的質疑,國教署承諾近期將邀請相關部會、學校、教育團體代表,討論安全教育如何有效實施。
與交通部合作設計課程的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發出新聞稿解釋,教育部與交通部共同發展交通、溺水、墜落、火災、中毒等5個領域適齡適性的安全教育課程教材,課程編寫是以「教學模組」形式進行,發展資源讓各校評估運用校訂或彈性課程推動,並未涉及破壞課綱制定及審議。
靖娟基金會指出,交通事故常年居於兒少事故死因之首,去年24歲以下兒少及青少年死亡達445人,受傷近16萬人,全民應共同重視學生交通安全觀念,保護每一名國家幼苗。(編輯:管中維)1100304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