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托育安全 民團籲修法強制幼兒園裝監視器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12日電)幼托機構遭控不當管教或虐待幼兒的事件時有所聞,但家長舉證困難,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今天呼籲修法,規範幼兒園全面裝設監視器,並嚴懲幼托機構兒虐行為,以維護托育安全。
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今天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提出訴求,呼籲儘速推動修法,規範幼兒園全面裝設監視器,以保存證據;嚴懲不當管教的托嬰中心及幼兒園;制訂幼托機構疑似不當管教或虐兒事件通報與處理流程,並公開調查過程及會議紀錄;公告稽查及違規資訊,包括機構名稱、人員姓名及裁處結果。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指出,托嬰中心、幼兒園數量年年成長,收托人數不斷增加,政府托育預算也大幅成長,但是幼托機構遭控不當管教或虐待幼兒的事件時有所聞,她質疑,法律上看起來有管,但實際上是否在管。
包括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蘇巧慧、吳玉琴、范雲及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維倩在內等人今天都出席記者會,支持儘速推動修法,維護托育安全。
張廖萬堅表示,他已提案修正「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並且獲得25位立委連署支持,主張增訂第28條之1,將教保服務人員對所照顧幼兒禁止體罰、不當管教納入。另外,增訂第33條之1,對於教保人員涉及不當管教或虐待幼兒有明確處罰。
他也指出,雖然很多幼兒園可能會對全面裝設監視器有所反彈,但其實這對業者處理紛爭也是一種保障,避免各說各話,否則面對漫長司法訴訟對各方也不好。
張廖萬堅表示,很多兒虐案件經過媒體報導之後,到了末端有些會私下和解、息事寧人,最後行政單位也不聞不問,於是產生了很多兒虐的黑數。他希望政府應正視兒虐黑數,不管有沒有和解,只要成案就應公開數據,正視、面對和解決。
蘇巧慧表示,幼兒園適用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和托嬰中心適用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意涵都是為了要保護孩子,但是因為規定在兩部法律之中,有一些標準不太一樣,是否要把兩部法律保護兒童的各種規定和標準切齊。
她也指出,即使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現行規範兒虐的相關條文,有很多的用語定義不甚相同,如果定義不夠清楚,產生的效果和裁罰的狀況也會不一樣,對於主管機關和第一線人員恐會產生無所適從狀況。
蘇巧慧表示,希望調整法規,把一些定義明確化,維護托育安全。
部分托嬰中心家長代表、幼兒園家長代表也出席記者會,呼籲修法規範托嬰中心、幼兒園全面裝設監視器,監視器畫面不可以有死角,並且要包含錄音,以保全證據。對於是否不當管教或虐待的認定,應召開委員會和公告決議。(編輯:楊玫寧)1091012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