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污跨區應變 麥寮電廠首度納降載對象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7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今年的縣市空污跨區合作應變,將首度納入空氣品質不良時麥寮電廠可降載,並依不同月份針對特定污染物稽查、加強通報民眾臭氧濃度升高等措施。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舉辦「因應空品不良季節中央與地方環保機關完成應變部署」記者會。今天下午2時由副署長沈志修於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督察大隊邀集嘉義縣、嘉義市、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等5縣市,首棒起跑進行跨區合作應變會議。
在應變機制中,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長蔡孟裕表示,今年將民營麥寮電廠首度納入空氣品質不良期間降載對象,因麥寮電廠發的電會併到台電電網,所以台電可以要求降載,法規上沒有問題;雖然和平電廠也是燃煤發電,但目前以西半部為主,其他民營電廠多為天然氣發電。
此外,蔡孟裕指出,根據去年的經驗,今年會依不同的月份,針對特定污染物或其前驅物做稽查;目前暫定今年10月、11月及明年3月會針對揮發性有機物(臭氧前驅物)等;今年12月至明年2月會著重在粒狀污染物,如營建工程、露天燃燒等。
今年9月曾因臭氧8小時累積,中南部空氣品質達紅害、甚至紫爆的情況,蔡孟裕說,目前尚未確定未來是否會提早至9月就啟動跨區合作機制,9月臭氧濃度高的情況主要是天氣導致,是否會成為常態仍要觀察;目前會以加強通報民眾的方式,提醒臭氧濃度升高。
環保署表示,去年10月首次啟動「空氣品質不良季節空氣污染跨區合作預防應變專案」,整合16縣市定期召開會議,加上今年上半年整體及區域氣象條件良好,比較PM2.5濃度大於54微克/立方公尺(紅色警示)的站次,由107年秋冬季的255站次,降至去年同期的24站次,改善率達91%。
蔡孟裕說明,過去都是依PM2.5做為空氣品質改善的指標,未使用臭氧是因為臭氧的成因較多,作為指標的關聯性反而不如PM2.5;今年希望能先維持與去年同期紅色警示站次數相同,再努力精進。(編輯:陳清芳)109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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