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裝香菇產地標示不實約4% 主要是中國香菇
2020/9/28 17:01(9/28 17:26 更新)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7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天表示,108年11月到109年1月會同相關機關查核散裝市售香菇701件,結果產地標示不合格29件、約4%,中國香菇卻偽標其他產地占24件,居多數。
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指出,會同查核的機關包含農委會、衛福部、財政部及22縣市政府相關單位,此次行動依據「市售乾香菇原產地標示查核」計畫辦理,共查核306家業者、701件散裝香菇。
查核結果顯示,目視有標示原產地、品名的為699件,只有2件沒有原產地。當中共有29件原產地標示不實(含前述2件沒有標示原產地),約占701件的4%左右,跟往年查核結果相當。
王德明說,這701件當中有54件看起來疑似是違法輸入的中國香菇,所以送農委會「雜糧特作蔬菜協助鑑定小組」鑑定後,計有45件香菇性狀跟中國樣本相符,但是有的雖然性狀跟中國香菇相符,卻可能來自越南、日本或是韓國等地栽種的,約計21件,是合格的。
另外24則是原產地標示跟所具有中國香菇性狀不符,約占抽查701件的3.42%。其中16件是原產地的標示不實,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另1件是未標示原產地、7件是說不出來源證明,都將依同法處理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換。
由於原產地標示不實共29件,扣除以上24件,還有5件,包含1件沒有標示產地,4件原產地標示不實跟中國香菇無關,例如可能是標示日本香菇,但是其實來自越南。(編輯:陳清芳)109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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