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供餐一律用國產豬 教部:餐費足夠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9日電)教育部昨天宣布,各級學校供應膳食,一律採用國內豬肉及牛肉,國民黨籍立委林奕華質疑缺乏配套,含瘦肉精美豬恐進入校園,教育部今天則強調,目前餐費足夠採用國產豬肉。
總統蔡英文28日宣布,訂定進口豬肉萊克多巴胺的安全容許值,開放美國豬肉以及30月齡以上的美國牛肉進口。農委會表示,不涉及修法,用相關行政辦法即可執行,將在明年1月1日生效。
教育部昨天傍晚發出新聞稿指出,各級學校供應膳食,一律採用國內豬肉及牛肉的在地食材。但中國國民黨籍立委林奕華辦公室今天發出新聞稿質疑,「學校衛生法」第23條載明學校「應優先」採用在地農產品,恐流於形式與道德性規範,團膳業者只要能製造有「優先」採購本土肉品但卻買不到的假象,就能規避法令。
林奕華也提到,教育部只要求生鮮食材必須是本土牛、豬,但再製加工品卻沒有要求,例如水餃、香腸、肉鬆、貢丸、牛肉丸、珍珠丸等,都是學校常見配菜,難以確保都是國產肉品。
教育部今天晚間向中央社記者解釋,107學年度起便已全面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學校午餐採用國產可追溯生鮮食材,因此目前餐費足夠採用國產豬肉。
教育部並指出,除了「學校衛生法」第23條規定應優先採用在地農產品,「學校外訂盒(桶)餐採購契約(參考範本)」第34條也規定,肉類應優先採用具CAS台灣優良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農產品(TAP)標章,或國產生鮮豬肉追溯的產品。
外界擔心學校使用非國產豬肉,學生、家長也難以察覺。教育部解釋,現行規定就要求學校或供應商,必須在校園食材登錄平台登載食品相關資訊,包括食材原料、品名、供應商等,使食材資訊透明。
至於加工品,教育部強調,學校營養師會本於專業,開立菜單以國產肉品為主,少用加工品。教育部會請各縣市政府配合肉品來源的標示,落實執行。(編輯:卞金峰)10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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