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清除非法棄置廢棄物 近5年已完成71處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3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近5年來各地環保機關通力合作完成全台71處非法棄置場址廢棄物移除工作;此外透過檢、警、環合作,近5年查緝869件非法棄置行為並移送地檢署,有效打擊不法。
媒體報導「管理失靈的台灣廢棄物」,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發布新聞稿回應,針對報導內容許多具有高污染風險場址,經過政府多年持續努力,已逐漸恢復環境原貌,包括屏東縣新園鄉污泥棄置、新竹縣新豐鄉集塵灰棄置、台南市二仁溪沿岸電子廢棄物棄置等。
其中彰化縣伸港鄉大肚溪河口棄置集塵灰,是環保署今年度預計完成廢棄物移除的重點場址。環保署統計,包含上述已經完成清運的場址,近5年來各地環保機關已通力合作完成全台71處非法棄置場址廢棄物移除工作,未來也將繼續朝此目標努力。
環保署指出,現已透過強化事業廢棄物產生源責任(連帶責任)、落實申報制度、車輛軌跡全面監控(清除機構全面裝設GPS)、處理及再利用機構加強管理等面向,避免非法棄置案件持續發生。
此外,也導入新型態科技工具,嚴密控管廢棄物流向,以遏止非法棄置案件;修法提高非法棄置罰則及強化不法利得追繳,並持續深化檢、警、環聯盟機制運作,透過政府、民間合作機制,伸張環境正義。
為掌握事業廢棄物清理流向,環保署共列管4萬2000餘家事業應提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地方環保機關審核後始得營運,並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另為加強車輛軌跡全面監控,除目前已列管約1萬1000輛清運車輛裝置GPS,自108年至111年分4階段將取得清除許可廢棄物清運車輛全數納管。
環保署統計自104年至109年5月,檢、警、環聯合查緝環保犯罪中,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總計897件,屬非法棄置行為並移送地檢署案件計869件,佔97%,顯示結盟機制已有效打擊非法棄置不法行為。(編輯:方沛清)109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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