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中市民憑證換警報器 查核中心:有資格限制
2020/5/7 11:00
(中央社記者葉冠吟台北7日電) 近日火警頻傳,民眾對防火設備需求增加。近期網路流傳「台中市民能憑身分證,就能到消防隊領取火災警報器」,昨天經事實查核中心證實,是「部分錯誤」的訊息。
最近通訊軟體、社群平台流傳文字訊息搭配火災警報器的圖片,指稱台中市民只要帶身分證,就能到戶籍所在地的消防隊,免費領取一個火災警報器。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向台中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求證,台中消防局表示,消防局提供免費火災警報器安裝對象有資格條件,須經由民眾提出申請審核,才能予以安裝,並非憑身分證就能免費換到。
符合資格條件的申請對象,以居住在5樓以下的透天厝、鐵皮屋住宅、中低收入戶、獨居老人為主。
而且民眾提出申請後,消防單位會居家訪視,審查評估是否符合安裝資格。原則上一戶免費提供一個警報器。台中消防局補充,全台各地火災警報器申請條件不一,建議民眾上網查詢居住區域消防單位的「警報器申請辦法」。
事實查核中心得出兩個結論,第一,民眾無法只憑身分證就領取免費警報器,必須提出申請,通過審查,才能領取安裝。第二、台中消防局提供的免費火災警報器,申請對象必須符合特定資格條件,原則上每戶領取一個。
因此,這個傳言是「部分錯誤」訊息。(編輯:管中維)10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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