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運輸業紓困 汽燃費全年減半徵收
2020/3/16 16:40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6日電)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正式公告,因應武漢肺炎疫情衝擊,汽車運輸業汽車燃料使用費全年減半徵收,原本3月開徵的春季營業車汽燃費也延至4月再徵收。
公路總局指出,今年汽燃費減半徵收對象,包括:小客車租賃業、小貨車租賃業、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及汽車貨櫃貨運業。
至於遊覽車客運業的營業車輛,已自108年10月起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至109年9月。
公路總局說,今年10至12月,會再補貼遊覽車的汽燃費50%。
公路總局針對營業汽車按季徵收汽燃費,每年徵收4次,今年春季的汽燃費原本是3月開徵,現在延至4月,繳費期限至4月30日。
公路總局說,今年營業車春季汽車燃費開徵前,辦理異動已繳納的車輛,各區監理機關也將於4月底前主動退還車主50%補貼金額。
另,交通部針對受疫情衝擊及影響較大的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補貼109年期車輛牌照稅50%,並已主動洽財政部及各地方政府稅捐稽徵機關完成研商確認補貼作業細節。(編輯:管中維)109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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