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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菲籍移工無法來台 雇主可延長引進效期

2020/2/11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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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1日電)菲律賓昨天深夜禁止菲律賓公民來台,影響菲籍移工與雇主權益。勞動部今天說,雇主可依3種不同狀況,向勞動部申請延長引進效期、再入國許可或更換遞補他國移工等維護權益。

菲律賓民航委員會(CAB)昨天晚間下令禁止曾入境或停留台灣的外籍人士入境,同時也禁止菲律賓公民前往「中、港、澳、台」,突然其來的命令不僅影響台灣旅客,也影響菲籍移工及聘僱移工的雇主權益。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薛鑑忠表示,菲律賓發布的緊急公告將影響正召募外籍移工的雇主以及菲籍移工,可能衍生的狀況包含雇主辦理招募作業後無法引進菲籍移工、菲籍移工返鄉探親無法回台,以及因航班取消或調整,導致預定返國的菲籍移工無法遵期出國等。

薛鑑忠表示,因應這三類狀況,勞動部已經規劃相關措施,其中在雇主辦理招募作業後無法引進菲籍移工部分,目前雇主若要聘僱移工,必須在外籍勞工招募許可函有效期限滿前完成引進外籍勞工手續,規定6個月,但由於這屬不可抗力因素,因此雇主可以檢具聲明向勞動部延長引進效期3個月,後續考量是否要等菲律賓解禁或者是從其他國家引進移工。

若是遇到菲籍移工返鄉探親無法回台狀況,薛鑑忠表示,菲籍移工若返鄉後無法在重入國許可期限30天內返台,如果雇主打算繼續聘僱原本移工,可向勞動部申請同意移工再入國許可,然後等菲律賓政府解禁;但若雇主因人力考量沒辦法等待想更換移工,可用「移工返鄉未歸」來向勞動部申請廢止聘僱許可,再依規定申請遞補其他國家新移工。

另外,薛鑑忠表示,依照現行規定,雇主應在移工聘僱許可期限屆滿前,為其辦理手續並使其出國,且雇主也應遵守移工「一出一進」原則,違者可開罰新台幣6萬至30萬元,但若遇到因航班取消或調整,導致菲籍移工無法遵期出國狀況,雇主可以須檢附原訂機票紀錄等佐證,就不構成違法行為,但雇主也應儘速安排菲籍移工返國。

勞動部表示,這次事件屬於不可抗力及不可歸責,相關申請案件將儘速及採取從寬認定原則,協助雇主辦理後續手續。另外,針對菲律賓發布禁令禁止菲籍移工來台,將配合外交部持續與菲國協調。

根據勞動部截至去年12月底統計,目前菲律賓在台移工有15萬7487人,其中產業移工有12萬6661人、社福移工有3萬826人。(編輯:管中維)109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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