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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足額提撥舊制勞退金 2家企業各遭罰36萬元

2019/12/17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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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欣紜台北17日電)勞動部今天公布事業單位提撥舊制勞退準備金情形,在今年3月底仍未足額提撥且被裁罰部分共有65件,罰鍰累計新台幣926萬元,其中有2家事業各遭開罰36萬元。

勞動基準法規定,雇主應在每年年底估算下一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退休金,並於次年3月底前補足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差額,勞動部今天公布目前事業單位提撥舊制勞退準備金情形。

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指出,截至12月15日止,符合足額提撥規定的事業單位達9萬7765家,佔全部舊制事業單位9萬8672家的99.08%,足額提撥比率已超過去年底98.48%,提撥退休準備金計1051億餘元。

在今年3月仍未足額提撥去年勞退金的部分,孫碧霞指出,已從4月起由地方政府開始查核及裁處,違反規定者將依法處9萬元至45萬元罰鍰,其中本年度裁罰件數共65件,罰鍰累計金額為926萬元。

孫碧霞提到,今年度被開罰的事業單位多屬於營業較久、有較多採舊制勞退勞工的公司,也有2家事業單位分別為運輸及倉儲業者,因連續四年未足額提撥舊制勞退金而被開罰36萬元。

孫碧霞指出,109年即將開始,事業單位應確實在今年底前估算下一年度符合退休條件勞工所需退休金金額及專戶餘額情形,並在明年3月底前依法補足差額,以保障勞工退休金權益。(編輯:管中維)10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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