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化解分歧 保育石虎成苗栗縣最大公約數
(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0日電)苗栗縣議會今天三讀通過「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創全國首例。條例內容主要為鼓勵性質並無罰則,藍綠議員透過溝通化解疑慮,在保育石虎共識基礎下,促成今天成果。
苗栗縣是保育類瀕臨絕種野生動物石虎重要棲地,縣政府過去曾2度提案「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均遭議會退回,佔多數席次的國民黨議員背負罵名,黨團在這次會期主動提案;另外,民進黨團及無黨議員組成的議會改革連線也共同提出不同版本。
兩版本經縣議會審查小組併案審查,逐條討論協商出最後版本,今天送交大會順利完成三讀程序,議場內響起一片掌聲,會後更難得跨黨派議員同框合照,見證歷史。
縣長徐耀昌表示,苗栗縣展現行政單位與民意機關對於保育石虎「有志一同」,未來推動石虎保育各項工作將有較明確法源基礎,相關條例將送農委會備查,完成法定程序後才會公告實施。
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針對調查後已知生存於縣內石虎出沒之地區擬定相關規範,最主要規範縣府進行開發面積1公頃以上或新闢、拓寬道路長度為1000公尺以上,在規劃設計階段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採取對環境友善的工法,上述專家學者,應經縣府遴聘公告。
而專家學者係指對石虎有研究,並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或在國內大專院校任職者,或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專家學者資格者。
此外,針對社區成立石虎保護巡守隊、推行友善耕作者、協助降低流浪犬貓與石虎競爭衝突之動物收容場所、協助石虎保育有成之司法警察機關所屬偵查人員或民眾等特定對象,縣府得給予獎勵。
時代力量議員曾玟學表示,過去國民黨團擔憂石虎條例會限制私人土地利用及廠商進駐投資意願;審查階段透過不斷溝通、釋疑,釐清條文內容主要精神在於鼓勵民眾對石虎保育的參與和支持,終於促成條例通過,未來在法治化基礎上,縣府較能系統性推動石虎保育各項工作,且每5年通盤檢討一次。
曾玟學說, 對於石虎保育來說,今天通過的自治條例只是起點,其中部分條文細節或許仍待改善,但至少是個起步,未來希望能讓法案更趨完善。
國民黨議員韓茂賢表示,過去藍綠陣營彼此顧慮點不同,以致產生衝突,經過討論溝通發現,各黨都一樣有愛心,「能幫石虎的我們都做了,條例通過是本會期最棒的一件事」,希望其他縣市也能比照,石虎自然獲得更多保護,有助其繁衍。
年紀相差34歲的韓茂賢和曾玟學,過去為石虎議題、黨派立場針鋒相對,今天也在媒體前互相握手致意。
對於縣議會通過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台灣石虎保育協會表示,經過諸多波折後,最後通過的版本其實跟早先縣府提出的差不多,只是又把鼓勵私有土地主動進入這個機制的規則刪除,減少了私地主參與的意願,相當可惜。
然而協會也指出,「遲到總比不到好」,條例的通過,表示苗栗願意正視石虎保育議題,對於民間團體來說,仍會持續發揮監督責任,確保自治條例規範能夠落實。(編輯:方沛清)108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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